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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北京1月14日訊 記者李松 因涉嫌在拆遷過程中與評估公司經理相勾結,貪污國家拆遷款共計人民幣997萬餘元,北京市丰台區王佐鄉怪村中心村原黨總支書記郭文、沙鍋村原副村長榮軍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。同時,評估公司原經理查喜臨因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,也一同站在被告席上。
  上午庭審中,沙鍋村原副村長榮軍第一個出庭,法官在核對其身份和逮捕情況時,榮軍表示自己因患病致“腦萎縮”,很多事情都已經記不清了。庭上,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,榮軍於2007年間,利用郭文負責協助人民政府管理、發放西六環路占地拆遷款項的職務便利,憑藉查喜臨提供的虛假《北京市估價條件登記表》,通過偽造《拆遷款補償協議》的方式,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人民幣997萬餘元。其中,被告人榮軍個人非法獲利人民幣260餘萬元。“當時,鎮書記劉某讓我找到郭文,多報點拆遷的數,我就報了。”榮軍說,在農村拆遷多報兩間房很正常。
  而榮軍口中要找的郭文,卻在今天的庭審中對犯罪行為矢口否認。據瞭解,今年49歲的郭文是初中文化,2006年時當上村支書。隨後,檢方在調查郭文涉嫌尋釁滋事、挪用資金案件時發現其涉嫌貪污拆遷款,並將其訴至法院。2012年12月,法院認定郭文在擔任村支書期間,利用職務便利騙取拆遷補償款380萬元,郭文因此一審獲刑9年。榮軍歸案後,其與郭文二人貪污近千萬拆遷款的案件浮出水面,郭文被解回再審。
  檢方指控,郭文與榮軍採用同樣方式,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人民幣617萬餘元。對此,郭文並未承認。“我沒拿錢,榮軍找我,我也拒絕了,只是後來鎮書記劉某找到我,我得罪不起,才答應將錢拿出來的。”郭文在庭上說。
  此外,檢方還指控被告人查喜臨在負責西六環路占地拆遷評估期間,編造虛假的《北京市估價條件登記表》用於計算拆遷補償款,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97萬餘元。
  目前,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北京倆村官貪污拆遷款近千萬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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